一、
医疗赔偿证据需要哪些
医疗赔偿证据需要:
1.就诊病历、检验单、化验单、医学影像等就医资料;
2.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清单;
3.受害人的误工证明、收入证明;
4.如造成伤残,需要有司法鉴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出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申请鉴定的一方预先支付,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申请的一方支付。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三、
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
疗损害赔偿包括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找法网提醒您,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认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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