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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子女怎么办?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一、

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子女怎么办

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子女的办法是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对探望权行使方式、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夫妻双方协助执行。

二、

什么情况下探望权会被取消

1.探望权人患有重大或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影响孩子的健康;

2.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3.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

4.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

5.探望权人有借机藏匿子女的企图或行为;

6.探望权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非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望权;

7.与父或母生活在一起的再婚配偶及其他的家庭成员虐待或歧视子女;

8.探望权人探望子女后,恶意地不按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时间将孩子送回直接抚养方;

9.其他严重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三、

探望权的行使方式

1.探望性探望,是指探望权人到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

2.逗留性探望则是指探望权人可在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将未成年子女领走并按时送回。

找法网提醒您,行使探望权利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当在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居住地点、工作性质、身体和精神的健康状况、个人品德等具体情况的基础上予以综合判定。

标签: 探望权的行使方式 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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